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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09-9-25 13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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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愿者联盟---爱乐团 工作规范条例
本帖最后由 晶~. 于 2009-9-25 05:34 编辑
一、工作内容
1、第六大陆官方演出嘉宾。
2、爱乐团专场演出/酒吧活动嘉宾/承接各种活动嘉宾。
二、行为规范
1、工作期间应认真、积极,认真,准时到场。
2、代表爱乐团演出需穿队服出席。
3、应注意语言的技巧,不得做有损第6大陆形象的事情。
4、遵守演出时间,至少提前半小时到场。
5、不得对居民做出夸大其辞的承诺,或运用某些权威机构的名义对居民施压等.
三、奖励和惩罚机制
1、团长1600J/月,成员1200金/月;
2、无故缺席演出/会议2次,解除其爱乐团团员身份。
3、爱乐团专用非卖队服,2个月更新一次。
4、演出工资(价格不等,按70%分成)
四、任职资格
1、歌唱水准要求较高,个人风格突出者优先。
2、居民等级15级、活跃度70以上。
3、熟悉第6大陆,并有充足时间参与活动演出。
五、权力取消
1、违犯中国相关法律规定;
2、不能服从上级安排;
3、在线时间过短,不参与演出;
4、参与居民对骂,不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居民过激行为;
5、恶意攻击第6大陆居民,干扰、威胁其正常行为;
6、利用职权谋取任何不正当收益;
7、账号借给他人使用;
*以上条例,2个月人员更新一次使用淘汰制度,主要针对不积极参与演出以及不配合者,严重者当下取消权利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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